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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的条件是什么?股票退市怎样补偿股民损失?
2022-09-26 16:05:03 来源: 城市财经网

(一)净资产为负值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因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导致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其股票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

仅发行A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六)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A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出现每日A股、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七)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该项退市标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怎样补偿股民损失?

股票退市怎样补偿股民损失?股票退市意味着公司退市,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就是巨大的坏消息,其股价会暴跌,大家都在卖出几乎没有人买,虽说退市之后可以进入三板交易,但是成功率也是微乎其微,所以很多投资者最终手里的股票没有卖掉,血本无归。

股票退市怎样补偿股民损失?

公司是正常退市,不涉及到赔偿问题,意思就是投资者得不到任何的赔偿,投资者要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若是因为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中介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涉及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退市的,投资者可通过先行赔付、责令回购或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退市的原因有很多种,若是公司本身经营没有问题,退市之后可以再次申请重组回到主板,或者去三板市场交易。但若是公司本身的问题,被处罚被强制性退市,那么这种是很难再上市的,不过投资者可以申请赔偿。

公司若是退市,会有前兆的,再者是发表退市说明之后会有一个退市整理期,投资者要时刻关注这方面的风吹草动,在股票退市之前及时的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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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jkl2